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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終前準備
中年男女有配偶並育有子女而終者.謂之『壽終』.
男歿謂之『壽終正寢』.女歿謂之『壽終內寢』.
除了突發的意外事故而死亡的人以外.老者或病危者在臨終前都會有預兆.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將結束.病危者常有迴光返照的情況發生.意識會突然清醒.這種現象稱為反青.
*在醫院死亡*
1.提醒家屬通知臨終者最親近的親人.以陪伴及關懷臨終者.和臨終者說話.進行(道謝.道歉.道愛.道別)關懷和最後關懷.
2.家屬陪伴臨終者身旁輕聲祝禱或念佛號.(依其宗教信仰).
3.和家屬商量確定遺體運回家裡或殯儀館.即未來喪禮舉辦地點.協調醫院或禮儀公司協助家屬.護送臨終者遺體至太平間後轉送家裡或殯儀館.
4.請家屬整理並留意臨終者身上貴重或有紀念性之物品.
5.通知禮儀服務人員準備待命.協助家屬接續之後事事宜.
6.辦理出院手續並提醒家屬申請死亡證明書10份.以利後續後事之作業及進行.
7.儀節全依家屬宗教信決定後續後事事宜.
*在家裡死亡*
1.為臨終者安排一個清淨.安詳的環境.盡量減輕其痛苦和不適.
2.同前醫院死亡1~5項.提醒家屬觀察臨終者心跳和呼吸.留意死亡時間.
3.通知禮儀服務人員.協助.搬抬遺體至家中客廳或載送至殯儀館.
4.接下來儀節全依家屬宗教信仰決定後續後事事宜.
5.向醫院或衛生單位(衛生所)申請行政相驗.向驗屍單位申請死亡證明書10份.
*在意外現場死亡*
1.到達現場後.提醒家屬及工作人員.未獲警方同意前切勿碰觸或移動遺體.協助警方拍攝現場照片.確認亡者身份.
2.家屬到達現場後.先確認亡者的宗教信仰.傳統民間信仰者或佛教徒.則為其蓋上亡者往生唄.延請法師或連有助念.
3.安撫.關懷和陪伴傷心激動的家屬.
4.通知禮儀服務人員.視情況到場協助遺體處理及協助家屬接續之後事事宜.
5.提醒家屬配合警方人員製作筆錄.留意亡者身上貴重或有紀念性之物品.
6.申請司法相驗.相驗屍單位申請死亡證明書10份.
*在國外死亡*
1.若親人在國外身故.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1種是遺體先在當地火化後.再把骨灰運回.2是直接把遺體運回台灣.
2.遺體在當地火化.一般是委託當地的禮儀社協助處理後事.將遺體火化後再把骨灰運回台灣.再依個別情況.考慮是否舉辦告別儀式或追思奠禮.
3.骨灰運回台灣.一般是以貨物或行李方式入境.應注意各地方規定.備妥死亡證明書.火化證明書.及亡者護照等.以備入境檢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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